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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廊坊微报】我市被划定为禁煤区!

2016-10-11 廊坊微报 廊坊日报商业生活专刊

据中国环境报报道,河北省政府日前出台《关于加快实施保定廊坊禁煤区电代煤和气代煤的指导意见》(以下简称《意见》)提出,河北保定市、廊坊市京昆高速公路以东、荣乌高速公路以北与京津接壤区域以及三河市、大厂回族自治县、香河县全部行政区域划定为禁煤区,禁煤区涉及保定、廊坊市18个县(市、区),区域内有404个城中村和3345个村庄,约105.4万户居民,按要求到2017年10月底前,禁煤区内完成除电煤、集中供热和原料用煤外燃煤“清零”,大幅降低区域燃煤污染。


根据省下达的任务,我市制定了《廊坊市“气代煤”和“电代煤”实施方案》,散煤清洁化替代以“气代煤”和“电代煤”为主,涉及10个县市区和廊坊开发区,2302个村街626023户,其中市县两级建成区291个村街(社区)108146户,禁煤区农村地区2011个村街517877户。我市禁煤区(荣乌高速以北)将按照国家和省要求,于2017年10月底前全部完成禁煤区散煤清洁化替代工作,实现散煤“清零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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尽量减轻群众负担,明确多层次补贴措施

据了解,目前,我省被划入禁燃区的18个县市区,农村采暖仍以分散燃煤为主,居民生活质量差、区域大气污染严重。


为加快推进农村地区“电代煤”“气代煤”,《意见》提出,要兼顾群众承受能力,加大政府投资力度,参照燃煤成本给予运行费用补贴,不增加或少增加居民负担,把好事办好,确保群众满意,实现预期效果。


参照燃煤成本,《意见》明确提出,给予采暖期居民用电0.2元/千瓦时补贴,由省、市、县各承担1/3,每户最高补贴电量1万千瓦时;给予配套生活用气补贴,按照每户每年保供8罐LPG(15公斤/罐),每罐给予50元补贴,由县(市、区)政府负责落实。给予采暖用气1元/立方米的气价补贴,每户每年最高补贴气量1200立方米,由省、市、县分别承担1/3。这些补贴政策及标准暂定为3年。




除运行补贴外,我省还将对农村地区“电代煤”“气代煤”用户的设施改造进行补贴。其中,“电代煤”中,我省将按设备购置安装(含户内线路改造)投资的85%给予补贴,每户最高补贴金额不超过7400元,由省和市县各自承担1/2,其余由用户承担。“气代煤”中,按燃气设备购置安装投资的70%给予补贴,每户最高补贴金额不超过2700元,由省和市县各承担1/2,其余由用户承担。“气代煤”管线建设中,我省将给予建设村内入户管线户均4000元投资补助,由省承担1000元,市县承担3000元。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指导做好农村房屋保温修缮等节能改造工作,并加大专项资金支持力度。


此外,《意见》还指出,凡列入“电代煤”或“气代煤”实施方案的农村、农户,在期限内未实施的,以后不再享受以上支持政策。


2推进集中供热,到2020年清洁供热率达100%

目前,我省被划入禁燃区的18个县市区建成区集中供热率仅为60%左右。在城市建成区,我省将重点提高集中供热率。


《意见》提出,我省将大力发展清洁集中供热。对县城建成区、周边工业区和重点镇以及新建区域,大力发展热电联产、高效环保集中供热站、燃气分布式热电冷多联供等清洁集中供热,在充分挖掘现有集中供热潜力的基础上,加快推进一批在建和规划建设项目。对集中供热不能覆盖的城中村,由市、县(市、区)结合城镇发展规划和资源条件,自行组织实施电能、燃气、地热等清洁能源替代。确保到2020年,禁煤区清洁供热率达到100%。


《意见》同时提出,我省将对禁煤区内企事业单位燃煤锅炉加速淘汰和改造替代。其中,煤电和大型集中供热站的燃煤锅炉,须达到超低排放或特别排放限值标准;县城建成区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,须按期完成淘汰任务;我省鼓励支持对燃煤锅炉、窑炉实施电能和燃气替代,企事业单位燃煤锅炉(窑炉)实施“电代煤”或“气代煤”,将给予每蒸吨10万元奖补支持。




3多渠道筹措资金,套取补贴将严肃查处

为加快实施禁煤区“电代煤”和“气代煤”工作,我省将多渠道筹措资金,鼓励社会资本投入,规范建设管理,实现多方共赢。


《意见》提出,我省将利用亚行、世行专项贷款给予禁煤区“电代煤”和“气代煤”重点支持;搭建省、市投融资平台,争取金融机构低息贷款,创新运作模式,引入社会资本;积极争取国家各类专项资金和金融政策支持。


省财政厅将负责筹措落实省级资金,及时拨付资金到位,并监督资金管理使用。省政府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,对此项工作进行协调调度和督导检查。


《意见》提出,我省将建立定期调度督查、考核通报制度,对进展快、成效好的县(市、区)给予表扬奖励,对进展缓慢、工作不力的强化问责,对套取补贴资金、虚报改造任务与成效等失职渎职、违法违纪行为,坚决严肃查处。




4我市积极推进,确保按时完成任务

按照国家和省要求,2016年10月底前,我市重点完成市、县两级建成区291个村街(社区)108146户的散煤替代任务,在此基础上,我市自我加压,再完成禁煤区(荣乌高速以北)农村地区603个村街151100户。


为保质保量保时完成任务,我市制定了《廊坊市“气代煤”和“电代煤”实施方案》,认真落实国家、省文件要求,全力推进“气代煤”和“电代煤”工程。


我市已确定了新奥、百川、铭顺、华港燃气等6家施工主体,进驻施工队伍280个,施工力量达7200人,“气代煤”工程正全面展开。


目前,全市建成区完成户内设备安装91116户,户内工程正在施工户数达到15347户,全市完成管网铺设1758千米。全市农村地区“气代煤”工程完成村外管道铺设1418千米,村内管线铺设3936千米、户内工程开工128454户、户内设备安装107863户。



来源  廊坊日报

新媒体编辑  于枫  张夕颜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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